二六 刺奸将军
原文:
刘秀为大司马,时舍中儿犯法。军市令祭遵格杀之。秀怒,命取遵。主簿陈副谏曰:“明公常欲众军整齐,遵奉法不避,是教令所行,奈何罪之?”秀悦,乃以为刺奸将军,谓诸将曰:“当避祭遵。吾舍中儿犯法,尚杀之,必不私诸将也。”
译文:
东汉光武帝刘秀作大司马时,他身边有个童仆犯了法,军中管集市贸易的长官祭遵将他格杀致死“刘秀发怒了,命令将祭遵抓起来。主簿陈副劝告他说:“您不是经常想使军队号令整齐、纪律严明吗?祭遵守法不阿,对你的亲信也不例外,这正是为了使军令畅行无阻,为什么要怪罪他呢?”刘秀听后,心中十分高兴,就任命祭遵为刺奸将军,专门监督奸滑违纪的人。并且他还对诸位将领说:“你们应当防备祭遵,我的手下人犯了法尚且被杀掉,他肯定对你们不会徇私情的。”